武陟县法院于日前依法受理一起八旬老翁起诉八旬老伴离婚的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重归于好。
原告王某今年85岁,被告张某今年82岁,双方于2001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当年10月份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婚前都是独自生活,双方都有各自的子女。婚后两位老人感情较好,相濡以沫10多年。办案法官接手案件后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通过与其子女的谈话了解内情,得知王某起诉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其子女的主意,原告王某已85岁高龄,年初生病后便卧床不起,而张某由于身体也不太好,对王某无法尽心照顾,引起王某子女的不满,便让王某起诉张某离婚。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办案法官分别给王某、张某和其子女分别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其各自的子女出钱雇用两位保姆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两位老人重归于好,继续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