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陟县人民法院受理两起国有企业破产案,涉及400多名职工。武陟法院在审理中坚持“三注重、两灵活”,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注重”即注重多方协调。在严格遵循民诉法关于破产程序的基础上,注重与国资、财政、物价、经贸、劳动部门的协调配合,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整个破产程序的依法规范进行。注重追讨债权。做好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登记和核实工作的基础上,向债务人发出催付通知书,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利益。注重职工社会保障,积极做好破产企业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变现工作,并将资金优先用于职工社会保障,杜绝了如职工上访等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两灵活”即在破产清算工作委托专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拍卖,提高清算质量和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在清算期间灵活对待破产资产,继续发挥企业效益,这一措施既盘活了破产企业固定资产保护债权人利益,又保证引资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