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中,调解成功需要三个步骤,即双方达成和解意向、确定赔偿数额、协定给付的时间和方式。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调解人员的耐心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在这三个步骤中,武陟法院不断强化调解技巧,切实提高了刑附民案件的调解率。
步骤一:要通过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使双方达成调解意向,这也是调成的基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这些案件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往往矛盾容易激化。但是在这类案件中,被害方一般都有想要调解的意向,因而办案人员要坚持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向被告人及其代理人讲明由于他的犯罪行为给被害方带来了经济损失,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如果能及时赔偿,还能对其刑事部分从宽处理,这是量刑考虑的一个因素,还要尽可能促进双方相互接触,相互体谅,消除对立情绪,营造一个和谐的调解气氛。
步骤二:确定赔偿数额。虽说遵循调解自愿原则,但审判人员居中调和时必须做到心中有数,首先审查清楚被害方要求赔偿的相应证据是否达到证据要求,引导其诉讼请求要实际、合理,并了解其要求的最低数额,还要掌握被告方的偿付能力和赔偿最高限额,如果双方差距不大,就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差距较大,就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使被害方适当降低赔偿数额,使被告方适当提高赔偿数额,有必要时,可以在审限内延长审理期限,增加调处的空间,使双方多加接触,尽可能使其达成协议。
步骤三:确定了赔偿数额就要协定给付的方式和时间了。我院所调解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为了不给被害人留下后遗症,所有调解过的案件,经过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人细致的调解工作,均做到了“当场调解当场拿款”,这样做既使被害人的求偿权得以及时实现,另外被告方及时赔偿,还能对其刑事部分从宽处理,也有利于被告人认罪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