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武陟法院以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为契机,针对庭审工作坚持“五个抓手”,力争实现司法活动的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让当事人能够以看得见的方式切实感受到司法公平公正。
一要抓好庭前环节,做好庭前准备。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庭前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撰写庭审提纲、预判争议焦点、检索相关法律法规等,做到对当事人信息和案件的基本事实有所了解,对庭审过程的大致走向,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测。尤其是对于案件比较复杂、争议点较多的案件,只要能够充分做好庭前准备,把握庭审方向,做到思路清晰,就能使整个庭审过程得心应手,进而取得良好的庭审质量和庭审效果。
二要抓好庭审程序,确保程序公平公正。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在庭审过程中,严格遵守程序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因追求效率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形下轻易放弃重要的庭审环节;把“法官中立,控辩平等”的审理模式真正体现在庭审活动中,使双方当事人能够充分参与、平等对话,充分行使各项诉讼权利;注重司法礼仪,法官、书记员必须着法袍或制服,佩带法徽,合议庭开庭审理时,法官着装应统一,不得佩带与法官身份不相适应的饰物,庭审中应当举止端庄,仪表整洁,精神饱满,专注庭审,杜绝各种不雅动作。
三是抓好职责分工,整合力量,提高综合庭审能力。审判长要发挥主导作用,合理掌握和驾驭庭审程序的每个环节,强化审判长对其他合议庭成员庭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责任;合议庭成员高度重视庭审查明案件事实、明确是非责任的平台作用,案件承办人主动沟通汇报庭审情况,合议庭其他成员集中精力参与庭审,做好提示审判长、协助处置庭审突发情况,切实克服陪而不审的现象;书记员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庭审事务工作,做到记录得当、详略适宜、层次分明。
四要抓好庭审释明告知工作,提升庭审效率。合议庭成员及时、适当地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尤其是弱势方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有助于在形式公正的前提下,最大化地追求实体公正,确保庭审平衡。在确保庭审质量的同时,针对实践中带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抓住时机,就案说法,为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埋下伏笔,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是抓好庭审监督,强化庭审考核。该院专门成立庭审巡查监督领导小组,对庭审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督查,严格按照法庭管理、庭审程序、庭审作风等制度要求,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现场量化考核,对违反规定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并将考核成绩纳入法官绩效考核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