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不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从自身工作实际着手,积极开拓“便民、利民、为民”新举措,打造服务性窗口。
一、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延伸服务触角。
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不断强化 “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便捷服务,指导群众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佳方式维护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诉讼直通车”把服务触角延伸到乡村,巡回立案就地调解,减轻基层群众诉讼负担。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为民司法之窗”。
二、协调配合,推行“委托调解”。
深化大调解,在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的调解工作体系上,本着“减少讼累,降低成本,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推行委托调解,将案件委托镇(乡)矛盾调解委员会调解。对于经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主持达成协议的,由调委会回函法院调解结果,当事人要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法院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法性审查,确认后制作确认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马上进入诉讼程序,对案件予以审理。实施诉前委托调解,强化了镇(乡)调解网络的建设,加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互动衔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实行“便民诉导员”制度,彰显人文关怀。
建立“便民诉导员”制度,要求便民诉导员在接待群众时,务必做到“见面问一声好,进门让一个座,话前倒一杯茶,临走道一声安”,让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人文关怀。便民诉导员对前来立案和咨询的当事人就如何书写诉讼文书,准备立案材料、提供诉讼证据方面给予指导,并告知诉讼程序、收费标准及司法救助规定,对符合调解的案件及时给予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