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陟法院实行“六项功能”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为创建和谐、幸福武陟提供了司法保障。
一是开展诉讼引导工作,保证立案工作高效运转。立案庭通过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诉讼须知,使当事人对整个案件的审理程序有了初步的了解。在当事人了解了诉讼程序后,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进行解答,保证了立案庭工作高效运转,井然有序。
二是加强立案审查工作,做到便捷快速。在立案过程中我院立案庭干警始终做到快审、快立、准确核算诉讼费用,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在立案审查过程中,让当事人提交规范的证据材料,补充案件审理中需要提供的材料,使当事人在开庭和审理中有充分的准备,在举证期间也可以充分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从而缩短开庭时间。
三是开展立案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或者当事人之间争议差距不大的案件,我院立案庭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则立案后转业务庭审理。在调解过程中,由立案庭领导亲自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并积极和相关单位联合进行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开展救助服务,保证诉讼渠道畅通。对较远乡镇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弱势群体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对起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使经济困难的当时人能够打得起官司。
五是提供咨询功能,积极为当事人服务。立案庭干警对待前来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的当事人做到热情接待,积极答疑。通过登记本、电话和网络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承办法官及审判庭、开庭时间、案件流转、执行进展等案件信息,并提供诉讼咨询服务。
六是开展材料收转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立案庭对上级法院发回的案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在第一时间转交给审委会、承办法官或合议庭,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促使案件高效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