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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执法为人民 融情于法促和谐

——记武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副庭长周中全

  发布时间:2012-08-28 17:32:44


   “作为一名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仅要做到公平公正,更要刚柔并济,融情于法,虽然刑罚是我国最严厉的强制手段,但刑罚绝不是目的,让犯罪分子真正认罪伏法、重新树立正确的生活信念、不再重蹈覆辙才是目的。”武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中全这样说。从1995年担任审判员开始,他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强硬的业务素质,公平公正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他毫不吝啬地将一腔男儿热血和赤诚全部献给了他钟爱的审判事业。2011年他自担任武陟法院刑事审判副庭长以来,共审结案件288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80件,成功调解72件,调解率90%,涉少案20件36人,所判的未成年犯均能积极改造,无重新犯罪。

                                           倾注爱心  感化迷途羔羊

    “尊敬的法官叔叔,我感谢您对我的循循教导,感谢您对我从轻处罚……在以后学习道路上,我一定遵纪守法,用功读书,我会用最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您和社会对我的关怀。”这是周中全在春节之际收到的失足少年小亮(化名)写来的感谢信。周中全常说:“刑罚不是最终目的,尤其是对于未成年犯,关怀、教育、挽救才是目的。”他不仅是这样说,更是这样做的。

小亮和其他三名未成年犯都是某中学的在校学生,2010年4月某天,他们骑着摩托车窜至武陟县某村路口,对武陟县某中学学生小海(化名)实施抢劫,并对其轮翻殴打,最后抢劫受害人10元钱。

    周中全受理该案后,并没有像对待一般刑事案件那样处理,在庭前阶段,他先对四名未成年犯进行背景调查,经调查得知,他们都是某中学学生,但是总是逃课,上网玩游戏,家长也只是一味地打骂,老师也管不住这几个学生。在庭审阶段,他尽量不用过激言词,以免四名未成年被告人产生抵触情绪。因四名被告人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且都自愿认罪,周中全对他们均判处了缓刑。

   “你们还很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以后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增强法律知识,重新树立信心,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社会,不仅是为了爱你们的亲人,更是为了你们自己!”宣判时,周中全语重心长地说。四名未成年犯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真情调解  案结事了促和谐

    2009年6月的一个早上,被告人小峰(化名)的女友小雨(化名)在武陟县城某夜市摊遭到小明(化名)的纠缠。小雨便告知了小峰,小峰与小王(化名)、小李(化名)找到在夜市摊上吃饭的小明、小张(化名)、小宋(化名)等人说事,在此期间,双方争执,引起打架。小峰让小王去拿刀,小王便拿了两把刀,给小峰一把,自己持一把,小李手持夜市摊上的板凳,三人和小张、小宋等人打架,将小张、小宋打伤。经法医鉴定,小张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小宋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周中全受理该案后,决定先进行庭前调解。该案涉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两名,二方受害人及家属情绪比较激动,纷纷提出高额赔偿要求,但三名被告人都是一般农村家庭,又确实拿不起太多的赔偿款,此案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起矛盾激化,诱发不安定因素。为使案件调解顺利进行,周中全先后来到三名被告人家中,给他们讲明案件的历害关系,说明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法律意义。经过做大量的思想工作,三名被告家属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紧接着周中全又做二名受害人家属的工作,他利用休息时间多次来到二名受害人家中,推心置腹地与二名受害人的家属促膝相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的真情调解感染了被害人的亲属,最终三名被告人与二名受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量刑时对三被告人酌情从轻。宣判后,受害人情绪稳定,被告人认罪服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忠诚执法  彰显法官正义

    “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更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周中全说。

     2011年10月14日,武陟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小杰(化名)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周中全受理该案后,认真翻阅卷宗,发现小杰对所犯罪刑供认不讳,于是马上安排开庭,但是庭审中,被告人小杰竟然翻供,对检察院起诉的第一件事表示不知情,当庭在法官与检察员的多次询问下,他仍然“巧言善辩”,企图推脱罪责。庭审后,周中全又将案卷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认真核实该案的证据链条,周中全想,作为一个法官,审理案件遵循的是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罚当其罪,要坚持不枉不纵的办案原则,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于是他和合议庭的成员在经过慎审的研究后,决定让检察院补充证据。检察院补充证据后再次开庭时,被告人小杰已知“铁证如山”,不得不认罪伏法。

    2007年,周中全被省政法委授予“个人三等功”,这对他来说,是对他十几年审判生涯的肯定,更是一个鞭策,他将会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以柔情铁肩和满腔热诚扛起公平和正义的法律天平,让他胸前的国徽在人民群众的赞许声中熠熠发光!

责任编辑:王莉莉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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