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警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一直是各级政法机关较为头疼的一个问题。武陟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大胆创新,摸索出了一套让警车“幸福晚点名”的独特管理办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全院警车驾驶员违章率为零,警车违规率为零、全年事故率为零,警车的可控指标大幅度提高。
首先,实行节假日封车晚点名。所有法定节假日,警务用车一律集中统一封,任何人未经院长批准不得私自用车。彻底杜绝节假日公车私用等不良形象的发生。
其次,工作日院内晚点名。制定了《武陟法院警务用车工作日管理规定》,所有警车必须在晚上九点前返回院内,如因工作需要延长时间,必须报请主管院长批准。为确保该项规定落到实处,后勤中心每晚安排专人值班,对车辆返院情况逐车登记“点名”,并定期通报。
第三,驾驶员思想作风晚点名。车辆的驾驭者是驾驶员,那么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是保障规范警务用车的重中之重。该院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纪律集中教育的同时,设立了督察组,不定期对各部门的警车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现场纠正,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