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今年以来,武陟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忧百姓之所忧,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加强便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深切体会到了司法的温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实行便民立案。为解决特殊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实行电话和上门立案、邮寄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
二是通过开展诉前调解、设立便民服务网络,健全司法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强化便民诉讼服务意识,不断深化便民诉讼服务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突出爱民、便民、利民、为民的司法理念,建立“法院主导、乡镇协作、公众参与”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为社会及公众提供便捷、及时、优惠、高效的法律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特殊案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免担保。特殊案件是指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当事人、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残疾人、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等,为确保特殊案件当事人能够实现合法权益,申请财产保全时无需提供财产担保。
四是积极运用“支付令”解决纠纷。为使当事人快速实现债权,对法律关系单一、标的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能直接送达被申请人的民事案件,引导当事人适用“支付令”解决纠纷。
五是推行节假日开庭。对工作性质特殊或偏远地区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参加开庭的当事人,可安排节假日或夜间开庭审理案件;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
六是积极帮助特困当事人获得救助。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残疾人、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等,在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后,可依法申请缓缴、免缴或减缴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