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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二个建立、二个坚持”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庭”作用

  发布时间:2012-11-14 16:26:09


    为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武陟法院提出“二个建立、二个坚持”,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庭”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二个建立”:一是建立“三快”机制。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立案快即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我们都在最短时间内立案,并交办相关法庭及时审理;审理快即在调查、取证、审理、裁决等环节中,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审理;执行快即对合议庭做出判决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优先及时执行到位。二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实行缓交;对于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孤残及老年妇女诉讼费经院长批准可以免交;对于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受害妇女诉讼费适当减少。

  “二个坚持”:一是坚持妇女儿童优先原则。在案件审理时,我们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中,女方做为无过错方的,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给予倾斜;二是坚持实行调解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县妇联联合,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坚持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合议庭受理案件前,尽量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并充分利用妇联陪审员熟悉妇女心理的特点,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特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主审法官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进行调解,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庭前,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依法再次进行教育,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王莉莉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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