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牛某伙同他人到西瓜地里偷西瓜,日前武陟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6月12日中午,被告人牛某伙同他人开一辆小型货车,到武陟县某乡某村西北角的西瓜地里,将913公斤西瓜偷走。经鉴定,被盗西瓜价值1826元。案发后,牛某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牛某于2012年10月2日被武陟县公安局抓获。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牛某犯盗窃罪的指控成立。牛某自愿认罪,且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