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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真钱换假钱诈骗网友五千元获刑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3-01-17 15:05:09


    被告人栾某以真钱换假钱诈骗网友五千元,日前,武陟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栾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6月份,被告人栾某和赵某在网上相识。同年8月初,栾某到武陟县和赵某见面,冒名董某以1元真钱换4元假钱予以诱惑,将其骗至郑州。后栾某以换假钱为由,将赵某的5000元现金骗走。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栾某犯诈骗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栾某自愿认罪,且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责任编辑:王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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