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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彰显对老年人的司法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13-04-01 09:28:03


  “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关爱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人类进步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河南省武陟法院县人民法院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贯彻司法为民工作理念,站位前沿,能动司法,本着彻底化解矛盾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关爱老人,以维护老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开辟老年维权绿色通道。该院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立案大厅为老年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资料,专门设立服务老年人的诉讼引导员,全程陪同立案过程;对行动有障碍、交通不方便、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让老年人能打得动官司;对无固定经济来源和无力支付案件诉讼费的老年人实行司法救助,符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的,及时办理,让有合理诉求又无经济能力的老年人能打得起官司;组织审判法官深入老年人村落,把法庭开到老年人家门口,进行巡回办案,既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给在场旁听的群众上了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善调慎判让老人重拾亲情。对待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若只是“一判了之”,容易“案结情断”,可能对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该院把调解工作有效贯穿于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全过程,立案时调、审前调、审中调、审后调,并充分发挥辖区村民委员会、调委会、司法所的作用,全面了解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真实情况,多方协力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中,法官以及其它参与人员通过“三讲”,即讲亲情、讲道理、讲法律,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焦点,制定调解措施,充分发挥当事人亲友、人民调解员、村干部等在调解中的作用,促使双方调解息诉。2012年度,该院共审结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22件,其中撤诉10件,调解9件,真正做到了“善调慎判”。

    人性化执行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对于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执行案件,主要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为主,巧妙借助被执行人所在村委、单位等基层组织及其亲友、邻居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发挥其亲和力和作用力,引导双方“思前想后”,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不仅节约司法资源,还能有效避免因采取强制措施导致矛盾激化,产生新的隐患。但是对于调解始终无效的,也要果断采取拘留、罚款、查封、扣压等强制措施,起到教育、震慑效果。

    案件延伸扩大司法审判效果。因老人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思想影响,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愿诉诸法律。即使诉诸法律的,也往往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致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武陟法院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手册,耐心解答老年人提出的问题,为老年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切实提高老年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让老百姓明白,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王莉莉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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