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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母女上演骗婚闹剧双双判刑

  发布时间:2013-04-17 10:28:43


  “我现在很后悔,真不应该拉着女儿骗人家钱,害了自己不说,把亲生女儿也搭进去了!”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在给李小英(化名)宣判时,她流着泪懊悔地说。该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王小燕(化名)、李小英(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013年2月,李小英给王小燕打电话,说是给她介绍对象,并告诉她不能用真实姓名,得用假名字,王小燕问母亲为什么要这样,李小英先是吞吞吐吐,看女儿一直问,就把自己想骗婚的想法告诉了王小燕,李小英告诉女儿说这里的彩礼特别重,先把钱骗到手,到时候再想法脱身,王小燕先是犹豫了一下,但是最终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便跟随母亲来到武陟县与张有才(化名)见了面,很快两人便定下婚事,还举行了婚礼,李小英、王小燕母女两个共要了八万元彩礼钱。婚后,张有才一直觉得王小燕很奇怪,总是三天两头往外跑,说是去娘家,手里还总是提着包,有时连吃饭都不离包,张有才便有些怀疑了,有一次趁着王小燕没有注意,偷偷翻开包,看到王小燕的身份证,傻眼了,原来自己被骗了,王小燕一直用假名字,张有才把跟王小燕的认识过程仔细想了一遍,确实疑点重重,于是张有才报了警。

    法院认为,王小燕、李小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是共同犯罪,鉴于二人对被害人进行了部分退赃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责任编辑:王莉莉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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