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武陟县龙源镇小徐岗村村民李老太太起诉儿子王某赡养纠纷一案由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北法庭审理,因李老太太与其儿媳不和,导致儿子与李老太太十年不相认,积怨十年。
此案在诉前虽经当地村民调解委员会先后两次组织其亲友熟人参加调解,但因儿子和媳妇不能认识自己的不尽孝道的错误行为,不欢而散,两次调解均没有效果。沁北法庭受理后,首先通知儿子王某及妻子到庭,对他们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并告知不赡养老人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不能及时悔改,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并让王某积极主动去看望母亲李老太太。开庭当天,法官运用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以情动人,不时用亲情观、道德观感化双方,用法律规定教育双方,通过近四个小时的对话谈心,终使双方念及亲情形成一致意见,达成赡养协议,十年不见面的母子终于相认,十年积怨终于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