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涉老案件的特点,在实践中提出了十六字方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热情接待。凡是老年人来立案、参与诉讼或是法律咨询的,都是优先接待,热情服务。在立案大厅配备供老人使用的休息室、老花镜、笔墨、饮水机以及《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免费资料,并公布司法援助和律师服务热线;如遇到有些老年人身体不便,得知情况后,则安排车辆接送,让老人们得到周到的接待和贴心的服务。
方便诉讼。该院安排专人为不能书写诉状而口头起诉的老年人作好记录,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对高龄、行动不便、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让老年人能打得动官司;对交纳诉讼费用困难的,依法快速办理诉讼费减、免、缓交手续;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调解当先。凡是涉老纠纷案件一律在立案庭立案后,立即交到审判庭,由审判庭指定法官进行审理,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的焦点,制定调解措施,发挥当事人的亲友在调解中的亲和力,促使双方调解息诉。多调解、少判决,不仅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克服了“法律胜诉,亲情败诉”的现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案后回访。该院及时对老年当事人进行案后回访,彻底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尤其针对一些调解内容不宜也不能进行强制执行的情况,通过承办法官积极的回访工作来完善,及时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效地融洽了当事人之间的家庭关系,使老年人真正感受到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