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首创“五个结合”工作法,案件执结率、和解率、执结标的到位率创下新高,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坚持思想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该院在执行工作中,首先要求做好做足被执行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利用亲情、友情、乡情感人,讲明道理,宣传法律,做到情、理、法并用,敦促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强制执行,适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搜查等强制措施,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对有能力履行且抗拒执行的,根据情节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司法权威。
坚持日常执行与突击执行相结合。该院在日常执行的基础上,对重大疑难案件,制定执行方案,集中全局力量,利用早晨夜间等突击执行,使案件执结得到明显效果。
坚持审判阶段与执行阶段相结合。强化“法院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意识,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对原告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认真审查,凡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规定,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责令提供担保等诉讼保全措施,为案件审结后的执行提供保证,对于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有效避免了案件审结后的“执行难”。同时执行局主动加强与审判部门的沟通。通过定期召开审执兼顾协调例会的方式,切实加强法院内部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坚持执行干警与乡村干部相结合。该院执行局向上级请示,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机制,将所有案件按乡、按村发放到乡镇领导和村干部手中,使其及时了解辖区村民所涉案件情况。利用乡村干部的特殊身份,准确掌握执行线索,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坚持工作日执行与节假日执行相结合。许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都是在工作日得到执行,但一些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外出打工的执行案件,并不能如期完成执行。因此,该院执行局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执行这些案件,并达到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