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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践行群众路线 “四法”打造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3-10-30 08:44:52


    近期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在增进同群众的感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上下功夫,着力提升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实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公正司法的一加一大于二。

    司法作风,照镜子。武陟法院以党章为镜、以法官法为镜,对照党的纪律、法官行为准则,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全面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上找差距、明方向。通过走出法庭,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充分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与意见,推行司法为民机制,增进感情加强沟通,接地气解民忧。以“热心、诚心、耐心”工作作风,严格落实“院长接访日”制度,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确保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

    司法便民,正衣冠。将司法便民与服务意识有机融合。该院要求全体干警按照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的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集中突出体现的是立案信访大厅的建设,设立案件导诉平台,搭建当事人与法官交流平台;在立案大厅设立“立案审查”、“立案受理”、“诉前保全”、“立案调解”四大服务窗口,完善“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制度。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理念,在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残疾人面临的诉讼困难。该院对残疾的的诉讼案件,要求尽量简化残疾当事人的诉讼程序,简少残疾的往返法院的次数,尽可能的采取电话预约、就地开庭、上门调解、当庭结案等服务措施保障残疾人的诉讼权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尽可能的为其申请司法援助资金。

    司法廉洁,勤洗澡。该院在司法廉洁方面,要求全体干警严格遵守中央政法的“四条禁令”和最高院的“五个严禁”等规定,洗清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深入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让清廉成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个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石,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坚持廉洁公正办案,提高办案效率;抓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设置防腐“高压线”,构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预防与惩处机制,有效提高干警拒腐防变、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

    队伍建设,治治病。该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提高诉讼效率,减轻诉讼负担,降低诉讼成本;加强基层司法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使问题党员看清了问题,使不洁党员受到制裁,使先进党员更加先进,把党的建设提升到一个划时代的高度,大力提升法院和法律的整体形象。

责任编辑:王莉莉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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