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武陟法院加强诉前调解保护农民工权益

  发布时间:2013-11-19 09:27:26


    随着侵犯农民工权益的现象逐渐增多,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对涉农民工案件加强诉前调解,妥善处理农民工维权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诉前调解联动,减轻农民工诉累。该院通过诉前调解联动,形成了诉前人民调解与法院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中的调解五点一线、紧密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对于涉农民工案件,该院在对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对具有诉前调解可能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并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诉前调解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可以联合共同主动、及时地“就地调解”、“上门调解”、 “电话调解”,确保农民工可随时完成诉讼与诉前调解的转换,极大地便利了农民工诉讼。

    诉前保全,以保全促调解。为防止被告人采取隐匿财产等手段逃避法律责任,打消被告的侥幸心理,该院尽最大可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并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中强化“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晓以利害,简化程序,减少诉讼成本,从而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累,实现双赢。对于农民工无力提供担保的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申请,应视农民工的具体情况酌情采取变通方法,以实现对受害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延伸调解职能,增进信任与理解。该院充分发挥社会职能,积极引导社会创建和谐的纠纷解决机制,为农民工提供多元的、方便快捷且符合实际的纠纷解决途径和方式。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劳动仲裁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各尽所能,不仅为农民工提供了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使农民工避免了诉讼活动的劳累奔波、节省了诉讼费用,调解与履行的一体化使农民工实体权益得到快速救济,有效增强了农民工对人民法院的信任,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实质性的保护。

责任编辑:王莉莉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