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我要给武陟法院送锦旗!”

——武陟法院为农民成功讨回八万元货款

  发布时间:2014-02-26 09:53:49




    近日,在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楼内,一名五十多岁和三十多岁的男子提着一面锦旗,气喘吁吁地在办公楼内跑上跑下,还不时地打电话说:“我要给武陟法院送锦旗!感谢执行员为我们讨回了八万元货款!”

    事情追溯到2008年7月12日,周春旺在张大海、李国庆处购买生地,拖欠二人货款,二人讨要不成,无奈向武陟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该院审理后判决周春旺给付张大海、李国庆81880元。判决生效后,周春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并且藏匿其行踪,两名农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张大海、李国庆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该院执行人员的调解下,周春旺给付张大海、李国庆5000元,以无能力偿还为由不再履行余款。

    武陟法院院长杨永康对此案高度重视,成立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小四任组长的专案执行小组,认真研究案情,拟定了更有效严密的执行方案,依照执行方案对该案加大了执行力度。该院多次传唤周春旺,但他都以各种理由搪塞,就是不到庭。该院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周春旺拘传到庭进行思想教育,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和法律的威慑下,最终使周春旺认识到自己躲避执行的行为是错误的,执行人员趁热打铁,牺牲周末休息时间,敦促周春旺通过家属和亲友筹齐了75000元的案件款送至执行局,当张大海、李国庆接过执行人员手中的执行款,无法用言语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激之情,赶制锦旗,感谢县法院执行人员为追偿农民货款所付出的艰辛。(以上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莉莉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