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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4-06-05 11:15:22


    针对近年来所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法律关系趋于复杂化等特点,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该类案件的调解、审理工作。

    扩大法制宣传,提高全面安全意识和驾驶人素质。交通安全单凭交警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提高全面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好机动车驾驶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对此该院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向群众灌输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提高驾驶人安全防范交通事故的意识。

    强化案件保全措施。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的诉讼标的较大,在侵权人赔偿能力有限或据不赔偿的情况下,受害者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非常容易引发矛盾激化,该院根据案件情况主动提醒原告申请诉讼保全。

    加强案件调解。该院对所受理的这类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通过明法析理,疏导情绪等方式,力促双方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立合作沟通机制。在审理该类案件中,部分案件事故一方无责任,保险公司只需进行无责赔付,由于赔偿数额不大,保险公司往往就不到庭参与调解或开庭,造成案件很难进行调解,为此,该院加强同保险公司联系,提高保险公司参与庭审率,为案件调解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王莉莉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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