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通过日常执行和突击执行相结合,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执结了一起由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而三年未结的货款纠纷案,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美梦破灭。
2008年7月12日,任某以赊销的方式购买李某生地91880元,后经李某多次讨要,任某仅还10000元,余款不再给付。李某于2010年6月向武陟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任某给付李某生地款81880元并承担诉讼费1850元。由于任某未按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李某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人员及时向被执行任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进行了财产调查等工作,但任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没有进展,但是执行人员没有气馁,继续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功夫不负有心人,直到日前,该院执行局查出被执行人任某以其妻子名义刚购买一辆小轿车,执行人员立即核实该线索,并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该院立即抽调四名干警驱车赶到该县沁河桥,将正在开车的任某堵住,并将任某及其驾驶的轿车带到执行局,将车强制扣押,准备对被执行人任某采取拘留措施。摄于法律的威严,任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到自己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错误,随电话联系自己的朋友将货款及诉讼费足额送到执行局,主动履行了义务,至此,任某规避执行的“美梦”被该院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