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五个明确”,深入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截至6月底,该院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庭审旁听8件12人次。
明确责任分工。该院对开展的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实行责任制,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审管办、办公室、法警队、行政装备部门和各审判业务庭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由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并制定实施方案;审判业务部门于开庭前至少7日将案件相关情况报送审管办登记备案;办公室自接到该院审管办通知三日内,联系确定参加庭审旁听的代表和委员名单;法警部门全力做好庭审值庭和安保工作;负责行政装备的部门对庭审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和视频直播;宣传部门及时做好摄影、摄像及宣传报道工作。
明确案件范围。该院明确参加旁听案件的范围,规定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的案件应当是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开庭审理的普通程序案件,重点是涉及职务、金融、涉黑犯罪的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如医患纠纷、交通人身损害赔偿、食品安全等,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及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等。
明确具体流程。庭审开始前,审管办和办公室向代表、委员发放庭审案情书面简介和庭审评议征求意见表,指导代表、委员就庭前准备、审判程序、审判作风、庭审驾驭能力、法官仪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庭审结束后,审管办和办公室直接收集意见或组织代表、委员与相关院领导以及审判人员进行座谈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向代表、委员发放旁听案件类型征求意见表,详细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兴趣旁听的案件类型,及时汇总梳理后再次安排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审判庭要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审管办和办公室要定期分析、研究后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并将院党组及院领导的相关意见及时向代表、委员进行书面反馈。
明确绩效管理。该院结合庭审视频直播和“三同步、两公开”工作的开展,合理确定各审判业务部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的案件数量,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专项内容。对未完成旁听案件数量或配合旁听庭审工作不到位,影响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整体效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予以扣分。结合“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主审法官”评比活动的开展,把代表、委员参加旁听作为参选优秀庭审的必备条件,把代表、委员的旁听评议意见作为评选优秀庭审和优秀主审法官的主要参考意见。
明确督导问责。为确保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活动的有效开展,该院组成专项督导组,适时到审判业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直接参加庭审旁听和征求代表、委员对活动的意见及建议,发现问题,现场督导整改;对开展活动不重视、落实工作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除通报批评外,按照相关规定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