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周某于2003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三年,2013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刑二年八个月,2014年他再次因盗窃罪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这个“三进宫”老贼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28日、3月7日、3月8日、3月10日、5月18日,周某伙同他人(已判刑)分别窜至武陟县詹店镇东厂村、乔庙乡马宣寨村、詹店镇宋庄村、詹店镇詹东村、詹店镇魏庄村,夜晚趁农户家中无人或熟睡之时,先后将魏甲家的41袋玉米籽、董某家的50袋水稻、高某家的35袋水稻、两厢加碘食盐等物、王某家的12袋水稻、25袋玉米籽、23袋小麦、詹某家的50袋小麦、10袋葵花瓜子等物、魏乙甲的40袋玉米盗走,经鉴定,以上被盗物品总价值4135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周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与前罪判决判处的刑罚按照法律规定数罪并罚。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