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法院这‘执行110’真特殊,真给力,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我以为我这钱要打水漂的,没想到还能执行回来。”申请执行人黄某手捧着法官给付的3.7万元执行款,兴奋地说道。
黄某与刘某因合伙产生纠纷,此间刘某外出,无法找到其下落。无奈,黄某提起诉讼,该案在诉讼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文书均为公告送达,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应给付黄某款3.7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黄某申请执行,因刘某长期外出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案中止执行。时隔7年,今年的8月4日晚9点左右,黄某突然发现刘某返家,情急之下,黄某想到了武陟县人民法院公布的“执行110”号码,于是立即拨打号码说了自己案件的情况,并告知了值班人员被执行人刘某已潜回家中。
值班法官接听电话后,带领执行干警迅速赶到刘某家,将刘某带到了武陟法院执行局,经过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刘某认识到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一次性付清了本金及利息3.7万元。
据了解,该院“执行110”电话24小时不停机,节假日照样执行案件,只要申请执行人发现了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在接到报告后,会第一时间出警,及时赶到执行现场,依法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及时完成执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