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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四招”强化立案便民服务

  发布时间:2014-10-16 16:37:10





   为践行司法为民,创新服务方式,武陟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立案窗口建设,突出以人为本,从细节入手,“四招”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努力将立案庭打造成为法院亲民便民、高效廉洁的窗口。 

    第一招,优化服务环境。该院为给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立案条件,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公布案件受理条件、诉讼流程等内容;并为当事人提供十余种诉讼指南及各类诉讼文书格式,配备便民桌椅、饮水机、一次性纸杯、便民联系卡等便民措施;为了接受群众监督,还在立案大厅门口处设置监督意见箱和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第二招,强化服务意识。一方面为方便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专门设置导诉台、便民服务台等,提供高效服务,畅通诉讼渠道,不论群众询问的内容与本院、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受理,以亲切、礼貌的微笑服务让诉讼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设立院长接待日,落实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个法官耐心接待来信来访者,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答复。

    第三招,方便群众诉讼。一是设立“一站式通道”,做到立案程序、所需材料、手续一次性告知,接收材料、立案审查、交纳诉讼费、办理缓减免手续、受理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都能做到当即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悉心做好解释工作,详细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二是正确引导当事人起诉,免费发放诉讼资料,在诉讼过程中,全面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引导当事人正确举证质证。

    第四招,维护群众权益。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设立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符合缓减免受理费的,为当事人主动办理有关手续,积极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积极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优先的法律服务。对于追索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与农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依法先予执行。对于无法通过执行获得赔偿的特困申请执行人,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实施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李明艳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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