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外地有偷盗柴油车内柴油赚大钱的,韩某、廉某遂比照外地方法,买来旧车将其车身改造,在车后排焊制了一个长方形油桶,并买来电瓶、油管等工具准备偷盗柴油,在偷盗柴油几天后未挣大钱就迅速落网。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该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廉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3年8月16日晚,韩某伙同他人密谋后,驾驶改装后的别克商务轿车,在武陟县、温县、获嘉县、修武县等多地盗窃大货车油箱和加油站油罐内的柴油,共作案九次,其中,被告人韩某盗窃财物总价值17405元,被告人廉某盗窃财物总价值9798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韩某、廉某犯盗窃罪的指控成立。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韩某、廉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