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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搭赌博平台 揽众参赌“公司化”

  发布时间:2015-04-20 15:10:02


  近些年,网络赌博案件越来越猖獗,一些犯罪团伙在巨额利益诱惑之下,铤而走险,不断更新作案手法逃脱公安机关侦查,一些人对赌博的危害和违法认知不清,存在侥幸心理和快速敛财的心态,容易被犯罪团伙拉进网络赌博活动。为此,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网络犯罪,保障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的财产安全,并于日前一审审结了一起网络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违法所得146900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2013年3月8日,有过犯罪经历的林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福建省泉州市成立“泉州酷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建立“53Y网上游”网站,通过直接或者由代理接受投注的方式,以“龙蛋”为下注筹码,利用数字竞猜游戏开设赌场,抽取渔利,累计赌资额为819590元。2013年5月15日至2014年3月21日,林某共获取“龙蛋”销售收入

8070983.9元。2013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4日,林某的代理商中的十人,通过支付宝向林某购买“龙蛋”5933910元,出售给9863人,销售收入111214992.7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林某犯开设赌场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林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本案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林某犯罪所得146900元应当没收。遂依法判处以上刑罚。

责任编辑:李明艳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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