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亲戚之间因借贷而引发的纠纷。
该案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是亲戚关系,被告是原告的姨夫。2013年4月份,被告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向原告借款30万元,后因投资生意失败,无力还款。原告多次找被告催要欠款,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遂致矛盾激化,原被告翻脸,多次发生争吵,最终“对簿公堂”。
该院接收原告的起诉材料后,鉴于双方当事人的关系特殊,避免“对簿公堂”后伤害两家人的亲属感情,立案庭的法官决定对该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主动到原、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得知两家原本一直相处融洽,互帮互助,之前原告借款给被告,也是想帮助被告度过生意难关。对于借款事实,被告并不否认,称当初做生意资金紧张去求原告帮忙,原告也是慷慨相助,而自己不还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做生意投资失败,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
法官对案情有了进一步了解后,认识到该起纠纷不仅要做到定纷止争,还要使两家尽释前嫌,以后能和睦相处,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明法析理”,向被告释明法律责任,偿还借款是其法定义务;另一方面“论亲讲情”,回忆双方以前互帮互助的亲情,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多考虑对方目前的处境。随着调解工作的深入,对原、被告层层感化,被告表示要想办法尽快偿还欠款,但因欠款较多,希望原告能作出适当的让步。原告称两家本是亲戚,提起诉讼实属无奈,同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被告张某一次性给付原告李某160000元,并主动放弃剩下的14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尽释前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