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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专偷自行车 理由竟是锻炼身体

  发布时间:2015-06-18 17:23:51


    “我偷车不是为钱,就是想锻炼锻炼身体!”开庭时,年过六旬的李国庆说,这是法官审理盗窃案以来被告人给出的最奇葩的犯罪理由。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国庆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国庆曾因犯拐卖妇女罪、盗窃罪、隐瞒犯罪所得罪多次被判刑入狱,就在他刚刚出狱三个月后就重操旧业开始盗窃,不过这次与以往不同,这次盗窃不为钱财,竟是为了锻炼身体,李国庆说,出狱后在家无所事事,子女也跟自己不来往,就想偷点重量轻点的东西锻炼锻炼身体,于是就盯上了自行车,在 2014年6月至8月期间,先后五次窜至武陟县朝阳一街育英学校、和平路圣林粮油店、乔庙大街韩村口香熟食店、木城镇卫生院、詹店镇马营桥市场,趁无人看管之际,将受害人的自行车一一盗走,共盗窃五辆自行车,总价值199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国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李国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文中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明艳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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