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以柔克刚 “缺席”爸爸给付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8-09-05 16:55:47


2018年9月3日,在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有福对被执行人小国(化名)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后,终于深深感动了小国,当日给付了小辉(化名)8400元抚养费,并保证从此再不拖欠孩子抚养费。

2008年12月,小辉的母亲小艳(化名)和其父亲小国在武陟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协议小辉归小艳抚养,小国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但小国在给付了四个月后便不再给付,小艳诉至武陟县法院。经武陟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小辉2008年12月19日至2016年3月18日之间的抚养费共计16600元,由小国在2016年9月26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2016年3月19日起的抚养费,由小国按每年7200元给付,直至小辉年满18周岁为止。但协议达成后,小国只履行了16600元的抚养费,剩余抚养费均不再给付,小艳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李有福受理此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小国送达了执行手续,但他仍然拒不给付抚养费。承办人深入调查得知,小国开了一家理发店,生意一直很稳定,而小艳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随着孩子的开销越来越大,微薄的收入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花销,这才向法院起诉增加抚养费。而小国之所以拖着不给抚养费,是因为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基本上没跟孩子相处过,父子之情寡淡。

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承办人决定暂时不采取强制措施,否则会使双方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承办人采取“以柔克刚”的战术,劝说他作为父亲,一直处于“缺席”状态,对孩子而言已经是很大的伤害了,如果经济上再不给予孩子支持,等孩子长大后,该如何看待他这个父亲,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终于深深感动了小国。2018年9月3日,小国给付了小辉8400元抚养费,并保证从此再不拖欠孩子抚养费。

责任编辑:lmy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